审批材料

服务流程

1

初步沟通

 

>>双方初步电话沟通

>>了解基本情况

2

协议签订

 

>>双方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

>>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

3

完成服务内容

 

>>成立项目工作组,收集资料,核查整理

>>提交服务内容,客户做出进一步调整或修改

>>经多次修饰后,确定最终项目服务成果

4

后续服务

 

>>免费对项目服务成果进行修改调整

>>协助解决其他相关事项

 

申请登记表

易普咨询帮助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服务

政策解读

合作银行沟通

易普5做到,1承诺

庞大的项目库

咨询已累计完成多例各类型报告,建立了庞大的项目库

通过丰富的经验积累与多家银行达成战略合作,效率高,平台好

多家合作银行单位

易普咨询优势

专业的项目团队

与多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及工程设计单位长期合作,具备项目全流程总包服务能力

ISO9001:2008

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服务国家/地区

5年累计完成典型案例

审批材料

合作单位

政策依据

注意事项

1.上市公司凭外汇局购汇核准文件,直接在银行开立境内专用外汇账户用于存放回购资金并办理后续购付汇手续。该账户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回购B股的决议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到期后账户应予关闭。账户关闭时如有资金余额,余额的处置须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

2.上市公司应在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开立、关闭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并在发生资金汇兑和划转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3.上市公司应在完成B股回购、注销并减少相应注册资本后,将回购完成情况及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4.所在地外汇局应当按月统计辖内B股回购业务有关购付汇情况,并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备案。

1.书面申请(说明回购的原因、方案,是否已向国家证券监督主管部门报备等情况)。

2.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公告的有关回购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

4.经公告的回购报告书。

5.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若有)。

 6.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